各学位点: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见附件1)精神,现就我校开展广东省2021年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报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认定类别及名额
结合我校研究生教育发展实际及以往项目申报立项情况,通过校内申报组织遴选,今年拟推荐至教育厅进行申报认定的项目包括以下5类,各类项目可推荐申报的名额如下:
1.研究生学术论坛,拟不超过3项;
2.研究生暑期学校,拟不超过1项;
3.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拟不超过3项;
4.研究生示范课程建设项目,拟不超过3项;
5.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拟不超过4项。
(二)申报遴选要求
1.各单位申报项目的条件应遵循《2021年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报认定条件及名额》(见附件1)以及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各类项目管理办法(见附件2)中的具体要求。
2.有已立项的广东省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但未结题(验收)的负责人不得申报。
3.本次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报每人限报1项,3年内承担过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
4.研究生示范课程建设项目须经过三轮以上教学实践检验。
5.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项目,申报合作单位要求是科技创新型企业、科技创新型企业较密集的区域主管部门、行业管理部门或科研院所等,并遵循《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建设的管理办法》(粤教研〔2013〕2号)(见附件2)中的相关要求。
(三)申报流程
1.组织申报:学位点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学科领域填写各类别项目申报书(见附件3);
2.学位点推荐:学位点对各类别申报书进行审核推荐,并于4月26日前,将申报认定2021年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汇总表(见附件4,纸质版1份,电子版1份)及各项目申报材料(申报书纸质版3份、电子版1份)交至研究生处(行政楼1b-402),电子文档发送至dgutyjs@163.com;
3.校内遴选:研究生处按照广东省教育厅要求,根据申报情况组织遴选,确定我校上报结果并公示7天;
4.上报广东省教育厅审核认定。
联系人:胡老师 0769-22862395。
研究生处
2021年4月15日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pdf
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各类项目管理办法.zip
各类别项目申报书.zip
申报认定2021年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汇总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