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  研究生通〔2020〕23 号

作者: 时间:2020-09-02 点击数:


学位点

为进一步规范硕士研究生导师队伍管理,加强导师队伍建设,切实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促进我校研究生教育的健康发展,根据推进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和培养工作的需要,现组织开展2020年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相关办法按《东莞理工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与考核办法》(莞工研〔2020〕10号,附件1)执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范围及基本条件

   本次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面向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和资源与环境两个学位点开展。招生资格审核的基本条件:

)热爱研究生教育事业,熟悉国家和学校有关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具有高尚的科学道德,严谨的治学态度,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工作经验;能够认真履行导师职责,有充裕的时间和精力指导研究生,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

)具有我校硕士研究生导师任职资格,且在学校教学科研岗位年度考核、研究生导师年度考核或聘期考核中的结果至少应为“合格”。

)每届指导的在校全日制硕士生数原则上不超过3人。所指导的在校研究生不超过9人(含2020级招生数,不含联合培养研究生数)

   (身心健康,退休前能够完整指导一届硕士生;

   ()有在研项目和较充足的科研经费保障硕士生完成必须的研究工作,能够按不少于400元/月的标准为所指导的硕士生提供科研补贴。(具体科研成果、研究项目及科研经费等招生条件,依据各学位点当年招生资格的审核标准与实施细则中的具体要求执行。)

   ()拟招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导师,原则上还应承担实际的产学研应用研究项目或横向科研项目,能够为专业学位研究生提供良好的实践活动条件和指导。

     二、工作程序

   (一)由研究生处发布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

   (二)各学位点接到通知后,由学分委员会根据本通知中所列招生资格审核的基本条件,结合本学位点专项计划、学科建设、人才培养需要和当年学校下达的研究生招生计划,制定出本学位点《2020年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的审核标准与实施细则,并以此为依据,确定通过2020年度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的人员名单及拟招生名额,并填写2020年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汇总表(附件2)。

    (三)各学位点请于9月11日(下周五)下班前,将本学位点《2020年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的审核标准与实施细则,以及附件2的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并提交研究生处。

     (四)研究生处将各学位点招生资格审核结果提交学校审定。

    三、工作要求及相关说明

   (一)因时间紧迫,各学位点应高度重视、抓紧制定审核标准与实施细则,并严格认真地做好相关审核工作,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与研究生处沟通。

    (二)各学位点制定的审核标准与实施细则,还应包含具体的招生计划分配方案。在招生计划分配时,应向受聘于杰出人才岗位、领军和骨干人才岗位的高层次人才倾斜;应向有高级别在研项目的导师倾斜;应向有丰富研究生指导经验的导师倾斜。

    (三)非全职引进高层次人才可以以第一导师身份在我校招收硕士生,但各学位点需为其配备一名我校同专业具有招生资格的导师进行联合招生。配备的我校硕士生导师与非全职引进高层次人才合作招收的硕士生人数,原则上不计入我校硕士生导师招生人数的限额,但招生人数从严把控。

   (四)导师招生资格审核事关研究生培养质量,各学位点和导师提交的材料必须确保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导师本人本次招生资格并追究相关单位责任。

联系人:尹老师,联系电话: 22862395

 附件:1. 东莞理工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与考核办法

         2. 2020年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汇总表  

     

研究生处

                                  2020年9月2日

 (莞工研〔2020〕10 号)东莞理工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与考核办法.pdf

 2020年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情况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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