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春季学期研究生开学研究生培养各项工作的通知 研究生通[2022]3号

作者: 时间:2022-02-22 点击数:

各学位点:

根据学校最新的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为有效保障2022年春季学期研究生培养工作顺利开展,现把研究生学期初的相关工作及调整安排通知如下:

一、学生返校

鉴于目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原定返校时间推迟,所有学生暂缓返校。学生有特殊情况需返校的一事一报,具体要求按学研工部通知执行。具体返校时间以学校正式通知为准。

已返校的研究生,严格遵守校内防疫要求和实验规章开展科研工作,导师应及时掌握学生情况,在学习和生活上给在校研究生必要的指导和关怀。

二、关于新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的说明

(一)本学期将启用新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新的系统功能在逐步配置中,各位老师在使用过程中有意见和建议请向研究生秘书反馈,由研究生秘书老师向研究生处集中反 馈。

(二)新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已接入学校统一身份认证平台,校内教师和研究生使用学校统一身份认证即可登录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学校新中央认证系统激活方法参见附件1)。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可在研究生处主页“快速导航”目录下找到。请任课教师和研究生登陆新系统查看教学安排和学生名单。

(三)新系统中学生注册、排课、课表查询、成绩登记等功能的操作说明参考附件2。系统的其他功能正逐步配置,后续研究生处将发布操作说明及组织培训。

三、教学工作

(一)线上教学安排

春季开学时间不变,考虑到部分课程的特殊性,公共选修课《体育(足球)》、《走进艺术(器乐赏析)》暂缓线上教学,待疫情防控安排恢复学生返校后,再顺延开展教学工作。软件仿真类实验,任课教师可根据需要在线安排实验任务并进行指导,来完成实验教学计划;硬件实验课等无法开展线上教学的,将在研究生返校后可安排在周末和暑假进行。其他课程开展线上教学,线上教学时间安排严格按照2022年春季学期我校研究生课表执行,坚持“转教学方式不降教学质量”的总体原则,实现“停课不停教、停课不停学、育人不松懈”,教学质量要与线下教学方式等效同质。

(二)在线学习平台

为避免学生多平台切换上课,本学期在线课程要求在“优学院”或“企业微信”两个平台上开展,研究生处将提前将学生信息录入“优学院”和“企业微信”平台,具体的操作流程可参阅“附件3:优学院在线课程教学基本流程”及“附件4:企业微信直播使用指南”。其中,使用优学院平台在线教学的,建课程命名规则统一为【2022春研究生】+课程名称,如“【2022春研究生】机器学习”,以区别本科生课程;使用企业微信在线教学的,应在企业微信中建以课程名称命名的课程交流群。

学校将统一组织优学院平台使用培训,具体安排为:

【文科专场】2月26日(周六)下午14:30-16:30,直播链接:https://zhibo.ulearning.cn/watch/2841529;【理工科专场】2月26日(周六)晚上19:00-21:00,直播链接:https://zhibo.ulearning.cn/watch/2841530。

研究生处邀请计算科学与技术学院的丁凯博士作在线教学经验分享会,具体安排为:

2月27日上午10:00-10:30,直播链接:https://meeting.tencent.com/dm/pOb3wca9hQO7,#腾讯会议:780-268-494。

各任课教师和研究生应提前登陆优学院和企业微信,测试账号和设备。

(三)教学管理

1.各开课单位是教学的主体责任人,教学单位应组织人员对开出课程内容和质量进行把控;任课教师要按照课表组织教学,无特殊情况不得擅自变更上课时间,在每次上课前提前进入教学平台进行准备,如因特殊情况无法按原定方式上课,应及时与学生沟通并切换上课方式。

2.任课教师在开课前将教学大纲、教学进程表、课件教材、参考资料、网络教学要求及考核方式等上传到网络教学平台,通知研究生查看。任课教师有电子教材的,在开课前提前发送给研究生;若没有电子教材,应通知研究生自行采购。

3.任课教师加强平时课程学习情况监控,探索适宜的考核方式。通过在线签到、在线答疑、在线考试及过程性数据统计分析等手段,对学生网络学习情况进行监控,将学生网络学习情况纳入平时考核成绩并存底备查。

4.对于不具备在线教学条件的研究生,任课教师应重点关注,通过发放电子资料、辅导答疑、撰写综述报告、跟踪学习进度,引导研究生自主学习和探究式学习,开展分类指导。

5.在线教学不得上传和宣讲与教学无关或违反国家、学校教学管理规定的内容。

6.若直播过程突发网络冲突、卡顿等情况,应及时切换备选方案。

(四)教学质量监控

1.各开课单位应为线上教学的顺利开展做好资源建设、教学设计、备课等督导检查工作。

2.开展线上教学期间,各培养单位分利用信息技术对线上教学进行课程质量监控工作,及时充分掌握研究生学习状态及效果,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3.开展线上教学期间,研究生处将对教学过程、教学效果进行质量监控。对无故不开课、擅自停课等延误教学行为将进行严肃处理。

4.开展线上教学期间,任课教师应主动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主动进行教学反思并持续改进、主动开展网络答疑和辅导,确保教学质量同样“在线”。

(五)21年秋季学期教学资料归档

学位点于3月8日前自查学位点研究生培养各环节的资料,将纸质版成绩单交至研究生处存档,因疫情无法返校的老师,可向学位点申请延后提交教学档案资料。

由于研究生处启用了新的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21年秋季学期有教学任务的老师未能在2月15日前提交成绩的,需登录新的管理系统提交成绩,新系统成绩提交端口将于3月7日前关闭。教学档案的要求参照上学期期末研究生处发布的《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硕士研究生课程考试工作的通知》(网址:https://yjs.dgut.edu.cn/info/1004/1822.htm)。

(六)研究生课程重修或补考

研究生因课程考核未通过者,学位课应重修,非学位课可选择补考或重修。需重修的研究生请于2月28日前按程序申请重修。补考安排另行通知。

四、学生注册

根据学校正式通知全体学生返校后开展。

五、专业实践等安排

目前已在开展专业实践的研究生,按照所在地和学校疫情防控的要求,留在原地继续开展专业实践活动。根据培养环节的安排,尚未开展专业实践的研究生可根据导师的安排,提前进入论文写作等相关培养。部分在校的研究生,应在导师的安排下,严格遵守校内防疫要求和实验规章开展科研工作,待本轮疫情得到控制,再安排专业实践。

六、学位论文工作

导师应继续加强学位论文指导工作,保障学位论文质量;对已返校的研究生,导师应及时掌握研究生的情况,严格按照学校防疫规定指导研究生开展科学研究和学位论文工作。对未返校的研究生,各研究生导师充分利用电话、微信、QQ和邮件等线上途径安排和提供文献给研究生阅读,指导写文章和设计课题,通过视频方式开学术汇报会。

19级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查、论文送审、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的流程及要求另行通知。

七、其他

学位点应掌握已返校研究生,于2月27日前将名单报研究生处备案。学位点应对在校研究生加强管理,确定责任导师,导师应在学习和生活生给予更多的指导和关心。

研究生处

2022年2月26日

 Copyright© 2015 All Rights Reserved. 东莞理工学院研究生院  粤ICP备05008829号